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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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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九、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
1、施工現場臨時線路、電氣設備的安裝與維修應執行《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》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。
2、各種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應超安全負荷,應要牢固、絕緣良好和安裝保險裝置,嚴禁用銅絲代替保險絲。
3、放置及使用易燃液體、氣體的場所,應采用防爆型電器設備及照明燈具,照明燈具不應直接裝在可燃構件上,燈具表面的高溫部位靠近可燃物時,要采取隔熱、散熱等防火措施。
4、電氣線路的安裝應嚴格遵守電器安裝規范。電線和燈具的架設高度不應低于2.5m,不準拖地或綁掛在金屬架、鋼筋之上。線路安裝完畢,必須用兆歐表測試導線間和對地絕緣電阻,經驗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。
5、不可用紙、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燈罩,燈泡距可燃物應保持一定距離,禁止用照明燈具用作生活取暖和烘物品,燈泡正下方不準堆放可燃物,在丙類庫房內,不準使用典鎢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等高溫燈具。
6、變(配)電室應保持清潔、干燥。變(配)電室要有良好的通風,室內禁止吸煙、生火及存放與變(配)電無關的物品。電房應配備“1211”滅火器。
7、施工現場、辦公室、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和大瓦數電熱器具。
8、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,發現可能引起火花、短路、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,必須立即修理。
9、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。禁止帶電作業。
10、本章無規定者按(80)國家建安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。